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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寧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金旭科技線路板邊角料回收再生利用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2-09-06 15:49:33 點擊:

        2022年09月03日,咸寧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組織成立了驗收工作組,參加驗收現場檢查的單位有咸寧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湖北省公信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及特邀專家等。根據咸寧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金旭科技線路板邊角料回收再生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

        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咸寧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崇陽經濟開發區發展大道南側,建設內容主要包括1棟生產車間、1棟倉庫(分隔為成品倉庫、原料倉庫及危廢間)、1棟綜合樓及配套的旋風+布袋除塵、化糞池、事故應急池、初期雨水池、砂濾+離子交換樹脂處理系統等環保設施。

        項目設計年年處理1萬噸線路板邊角料(其中普通線路板邊角料8000噸,含金廢線路板2000噸)、2萬噸環氧樹脂粉,年回收銅粉5307.6t/a。實際產能與環評設計一致。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7月,咸寧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武漢華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咸寧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金旭科技線路板邊角料回收再生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20年8月該項目取得咸寧市生態環境局下達的《關于對咸寧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金旭科技線路板邊角料回收再生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的函》(咸環審【2020】54號)。2022年7月,咸寧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南桂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擔金旭科技線路板邊角料回收再生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2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78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金旭科技線路板邊角料回收再生利用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棟生產車間、1棟倉庫(分隔為成品倉庫、原料倉庫及危廢間)、1棟綜合樓及配套的旋風+布袋除塵、化糞池、事故應急池、初期雨水池、砂濾+離子交換樹脂處理系統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并對照本項目的環評報告,將本項目工程實際建設內容與環境影響評價階段相應內容進行逐一對比分析,項目主要變更內容見表2-1:

        2-1 項目變更情況一覽表

        變更項目

        環評建設情況

        實際建設情況

        變動內容

        備注

        建設內容

        車間內由南向北依次分為三部分,北側為2650 m2原料庫,中部為2700 m2生產車間,主要布設線路板及再生樹脂粉回收利用生產線,南側為2650 m2產品庫

        車間分為兩部分, 北側為2753.51m2倉庫(內設原料庫、成品庫及危廢間),中部為3432.83m2生產車間,主要布設線路板及再生樹脂粉回收利用生產線,南側為空地

        南側產品庫未建,北側原料庫改為綜合倉庫,且生產車間及北側倉庫面積均增加

        車間面積和布局的變化未導致環境影響發生變化

        環保設施

        含塵廢氣主要采取集氣罩收集由2套“旋風+脈沖袋式”二級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放筒高空排放。

        一破、磁選粉塵經A線的布袋除塵器處理;氣流分選機A產生的粉塵經旋風除塵A處理后再與旋風上料器A、1#靜電分選機A等設備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A處理;氣流分選機B產生的粉塵經旋風除塵B處理后再與旋風上料器B、1#靜電分選機B、螺旋輸送機A、2#靜電分選機B等設備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B處理,所有廢氣經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一破機、磁選機、旋風上料器A、旋風上料器B、1#靜電分選機A、1#靜電分選機B、螺旋輸送機A、2#靜電分選機B等生產設備產生的粉塵未經旋風除塵處理

        根據生產工藝分析可知,項目廢氣處理工藝可行

        食堂廢水采用隔油池預處理,其它生活污水采用化糞池預處理

        食堂廢水經隔油器處理后再與其他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

        食堂廢水處理設施由隔油池變為隔油器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廢水達標排放

        建設250m2危廢暫存間和20m2的一般固廢暫存間

        建設276m2危廢暫存間和25m2的一般固廢暫存間

        危廢暫存間及一般固廢間面積均增加

        危廢間及一般固廢間面積增加,其容納能力增加

        根據項目變更情況一覽表,參考中國環境保護部發布的《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可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均未發生變動。項目的變動主要為建設內容及環保設施的變化,這些變動均未導致環境影響發生顯著變化,因此,這些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有:pH、CODcr、懸浮物、BOD5、動植物油、石油類、氨氮等。食堂廢水經隔油器處理后與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初期雨水經“砂濾+離子交換樹脂”處理,外排污水經廢水總排口排入崇陽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二)廢氣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包括投料、破碎、磁選、分選、混勻等過程中產生的含金屬粉塵。

        一破、磁選粉塵經A線的布袋除塵器處理;氣流分選機A產生的粉塵經旋風除塵A處理后再與旋風上料器A、1#靜電分選機A等設備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A處理;氣流分選機B產生的粉塵經旋風除塵B處理后再與旋風上料器B、1#靜電分選機B、螺旋輸送機A、2#靜電分選機B等設備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B處理,所有廢氣經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設備有破碎機、磁選機、氣流分選機、靜電分選機、風機、冷卻水泵等,通過采用消聲、隔聲等降噪措施可降低對外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有一般固廢、危險固廢以及員工辦公產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環衛清運,樹脂纖維粉收集后委托貴州星河環境技術有限公司轉運處置,廢包裝袋回用于產品包裝,廢鐵屑、廢機油、廢離子交換樹脂及初期雨水池污泥暫未產生,待后期產生后,廢機油、廢離子交換樹脂及初期雨水池污泥將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廢鐵屑收集后外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生活廢水排放口pH值為7.1~7.4,污染物懸浮物最大日均值為52mg/L,化學需氧量最大日均值為207mg/L,氨氮最大日均值為35.8mg/L,動植物油最大日均值為2.32mg/L,TN最大日均值為55.8mg/L,TP最大日均值為4.60mg/L。生活廢水排口的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石油類等指標監測濃度值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排放標準要求;TP、TN監測濃度值滿足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廢水總排放口pH值為7.1~7.3,污染物懸浮物最大日均值為28mg/L,化學需氧量最大日均值為22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為61.5mg/L,氨氮最大日均值為10.9mg/L,動植物油最大日均值為0.42mg/L,石油類最大日均值為0.23mg/L,TN最大日均值為16mg/L,TP最大日均值為1.94mg/L,砷最大日均值為0.0005mg/L,汞最大日均值為0.00006mg/L,銅、鋅、鉛、鎘、鉻、鎳、錳均未檢出。廢水總排口的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石油類、砷、汞、銅、鋅、鉛、鎘、鉻、鎳、錳等指標監測濃度值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排放標準要求;TP、TN監測濃度值滿足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要求。

        2、廢氣

        ①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生產車間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最大值7.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為0.0936kg/h,鎳、錫、錳、銅、鋅均未檢出;顆粒物、鎳、錫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錳、銅、鋅排放濃度滿足《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 3840-1991)制定中的相關準限值。

        ②無組織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0.364mg/m3、鋅最大排放濃度0.013mg/m3、鎳、錫、錳、銅均未檢出。無組織顆粒物、鎳、錫監控點最大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錳、銅、鋅監控點最大排放濃度滿足《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 3840-1991)制定中的相關準限值。

        3、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1—▲4點位晝間噪聲最大值為61.2dB(A),夜間噪聲最大值為50.5dB(A),監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功能區標準限值要求。

        4、環境質量

        1)地下水

        項目廠區內地下水井pH范圍為7.4-7.5、氨氮檢測濃度最大值為0.45mg/L、氟化物檢測濃度最大值為0.10mg/L、硫酸鹽檢測濃度最大值為19.9mg/L、氯化物檢測濃度最大值為4.18mg/L、硝酸鹽檢測濃度最大值為0.547mg/L、高錳酸鹽檢測濃度最大值為2.9mg/L、鉀檢測濃度最大值為14.3mg/L、鈉檢測濃度最大值為27.2mg/L、鈣檢測濃度最大值為17.9mg/L、鎂檢測濃度最大值為11.2mg/L、溶解性總固體檢測濃度最大值為341mg/L、總硬度檢測濃度最大值為210mg/L、重碳酸根檢測濃度最大值為31mg/L、總大腸菌群檢測濃度最大值為20MPN/L、細菌總數檢測濃度最大值為31CFU/ml、鋁檢測濃度最大值為0.010mg/L、亞硝酸鹽、揮發酚、****物、汞、砷、鎘、六價鉻、鉛、鐵、錳、銅、鋅、鎳、碳酸根均未檢出,各項指標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限值。

        2)土壤

        廠區南側土壤監測點位中鉛檢測濃度為4mg/kg、汞檢測濃度為0.045mg/kg、砷檢測濃度為3.27mg/kg、銅檢測濃度為54mg/kg、鎳檢測濃度為46mg/kg,其余指標均未檢出;廠區外西南側200m處土壤監測點位中鉛檢測濃度為10mg/kg、汞檢測濃度為0.049mg/kg、砷檢測濃度為3.13mg/kg、銅檢測濃度為32mg/kg、鎳檢測濃度為39mg/kg,其余指標均未檢出,廠區南側、廠區外西南側200m土壤監測點中監測指標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5、污染物排放總量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化學需氧量實際排放總量0.121t/a、氨氮實際排放總量0.0121t/a、顆粒物實際排放總量2.396t/a,其實際排放量均滿足環評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五、進一步整改完善要求和建議

        1、加強企業的環保設施運維和主要原料、危險廢物、環保設施等臺賬管理,按要求落實好企業自行監測要求。

        2、完善調查項目驗收監測期間的生產能力情況。

        3、核實并完善項目生產工藝和產排污節點。

        4、完善項目粉塵治理設施的型號、風量等內容。

        5、完善廠區防滲區域分布圖、雨污水管網圖等。

        六、驗收組結論

        驗收組認為:該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中規定的各項環保設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在進一步落實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驗收監測報告的前提下,具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條件。

                                        咸寧市金旭科技有限公司

        竣工環境保護現場驗收組

        2022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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